平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平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袁志勇的提请,于2019年5月15日决定任命:

于春君同志为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牟应锦同志为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俊亮同志为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杨传智同志的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平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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