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徐卓)1月7日,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明、张友国、金凤霞、孙长梅、宋连军出席。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安小刚,县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18年遴选入额检察官备案的报告并予以备案;补选德州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会议还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有关纪律规定,按时参加会议活动,主动做好引领示范,积极建言献策,主动维护会纪会风,为大会的顺利、有序、圆满召开做出应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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