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县联动专项巡察暨十五届平原县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为落实省委、市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经平原县委同意,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县联动专项巡察暨十五届平原县委第二轮巡察。对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 (含乡村振兴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4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 “专项+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6月中旬至8月下旬

二、巡察重点内容

专项巡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情况;二是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情况;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四是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情况。

常规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人民立场,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肩负的政治责任,重点查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举报电话:

0534-4211501

举报邮箱:

pyxwxc1z@d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县商务局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举报电话:

0534-4211650

举报邮箱:

pyxwxc2z@d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举报电话:

0534-4211651

举报邮箱:

pyxwxc3z@d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举报电话:

0534-4211691

举报邮箱:

pyxwxc4z@d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含乡村振兴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

举报电话:

0534-4211860

举报邮箱:

pyxwxc5z@d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县委第六巡察组

举报电话:

0534-4211892

举报邮箱:

pyxwxc6z@dz.shandong.cn

巡察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除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外,同时在城区五大公园门口 (南城公园北门、琵琶湾西门、三国文化广场南门、和谐广场北门、北城公园南门)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巡察工作监督电话:

0534-4211988。

中共平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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