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一场让民营企业“绝处逢生”的听证会

工作人员现场取证

德州新闻网讯(平原融媒记者 姚清乙)疫情、行政处罚、行政加罚,一系列叠加因素的影响,让平原县的一家民营企业几乎濒临破产。平原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举办听证会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这场历时一年半的行政争议,企业实现“绝处逢生”。

走进位于平原县的德州鑫圣包装有限公司车间,这里机器轰鸣,工人们干劲十足。企业最近接连签下两笔大单。然而,就在前不久,因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加处罚款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企业法人陈秀玲差点到了崩溃的边缘。

“那种无助,那种绝望。没人能理解,我一宿一宿地在这转。”德州鑫圣包装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陈秀玲说。

危机始于2018年,陈秀玲的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相关行政部门对公司及负责人分别作出35万元、4.68万元的行政处罚。后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全额缴纳罚款,原处罚机关又作出了加处罚款决定。这对企业来讲无疑雪上加霜,陈秀玲因为不服原处罚决定及加处罚款决定,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当时到的是我的办公室,企业负责人在整个描述案件的过程语言、神情都处于颠倒恍惚的状态,精神压力也比较大。当时反映企业因资金周转的问题,受行政处罚,还有受担保贷款的影响,导致贷款下不来;同时,企业正在洽谈着几个大的订单,如果拿不到流动资金的话,那么企业就面临破产的风险。”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小刚介绍说。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实现“事了政和人和”。在充分调查后,平原县检察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法律专业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并请有关审判人员、企业驻地政府人员列席听证会。

“经过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介绍案件调查情况,双方当事人展示证据,相互质证,听证员发问和集体评议等环节。听证员一致认为对该企业的原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处罚适当。同时根据调查质证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加处罚款决定依法可以撤销。”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振璐说。

最终,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原行政处罚尚未执行部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涉案企业先行缴纳5万元罚款,剩余20万元罚款于2020年10月底前分两次缴纳完毕。

“通过这个听证会,对我们这个执法监管部门来说,触动也很大,使我们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同时,也找到了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发展的切合点。”平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高军说。

“现在看看行政部门的处罚应该是对的,通过听证员的讲解,检察院的领导耐心做我的工作,我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应急管理局领导的指导下,我们把这些该做防护的都及时调整到位,工人们也及时的培训、演练。”德州鑫圣包装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陈秀玲说。

目前,陈秀玲的企业已顺利复工复产,52名工人返回岗位。受疫情影响的订单页陆续恢复,工厂生产重新步入正轨。

“法律规定它不是冰冷的,它是有温度的。法律的执行它也不是僵硬的,它是有自由裁量权的。就这个案件来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何更多考量它的情理因素,也是体现了中央的推进复工复产,包括我们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一个司法导向。”安小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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